凯勒一定很喜欢用丁道尔系列的解经书,因为他的《创世纪查经》中屡屡引用柯德纳的注释。后者在雅各骗得父亲的祝福这一故事中这样写道,“所有的四个角色都几乎负有同等罪责。”
昨天查完经回到家已经10点半多了,刚来美国的时候就很稀奇这里的小组居然搞到那么晚。我们在上海的小组九点多一般就结束了,因为大家坐公交车回到家短则一个小时,长则两个小时,太晚结束对弟兄姊妹不方便。可是这里人人都有车,所以小组往往10点多甚至11点结束。
要说雅各和他的妈妈利百加在这个事件中负有责任,说他们犯了罪,大家都可以理解。所以当我问大家觉得以扫和雅各错在哪里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组员都认为这两个男人很无辜、没有错。真的是这样吗?
凯勒提醒我们故事从26:34开始,家庭的纷争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利百加宠爱雅各固然是事实,但也不至于要到让雅各欺骗父亲的地步。根据26:35所说,以扫的两个赫人媳妇“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并且在下一章的结尾中利百加对以撒说“我因这赫人的女子连性命都厌烦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为妻,像这些一样,我活着还有什么益处呢。”可见利百加的情绪与以扫的这两个妻子有关。对于雅各来说,26章中已经用红豆汤换取了“名至”,那现在就要用父亲的祝福得到“实归”。
凯勒指出以撒的三个错误:(1)当以扫去娶赫人的女子为妻、而且多妻的时候他可以拦阻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和他父亲派遣仆人去本族为他找媳妇截然相反,说明他内心对信仰在婚姻中的地位不以为然;(2)他偏爱以扫,以至于要背着雅各给以扫祝福,如果说雅各用了诡计,其实父亲背着小儿子将家业私相授受也是不义(Wenham的创世纪注释也这么认为);(3)他明知神对雅各有计划(25章,没有证据表明利百加没有将这一重要启示隐藏不告诉以撒),但却因为偏爱以扫而有意采取行动要让神的旨意落空,这是对神的权柄发出挑战。
所以,四个角色都有罪责,没有无辜者。有组员提出,那利百加维护小儿子,是不是帮助了神的旨意呢?显然不是,因为(1)利百加的动机不是为了神的旨意,而是偏心自己的小儿子;(2)她用了不义的手段,神不需要人用不义的手段达成他的目的;(3)神使用雅各,并不是因为以扫的祝福,事实上得到家业的是以扫,雅各“净身出户”,其实什么都没有得到。
想到雅各这次离开母亲是利百加最后一次见到她所爱的小儿子,从此二人再未见面,而且利百加这样做之后以扫在心理上也一定与母亲有了很大的隔阂,可以说她同时失去了两个儿子,心中忽觉悲凉。
小组的组员基本都是两个(以上)孩子的父母,所以讨论总会偏到“偏心”这个话题上。此事上我没什么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