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蒙编辑修改后发表于《教会》杂志第64期,下文为发表前的原文。
在一堂主日崇拜之后,我和往常一样站在教会的门口向会众问候和交谈,一位刚来教会不久的基督徒来到我面前,告诉我他是从外地来这个城市工作,并且今天是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个主日。他在校园团契中信主,在一间福音派背景的教会中成长,今天在这里的主日崇拜是他第一次在他自己成长的教会以外的教会参加聚会。
“我想我们的主日敬拜和你们的应该很不一样吧?你还习惯吗?”我这样问他。
“很好,我很喜欢你们唱的传统圣诗,也喜欢钢琴伴奏,我一直觉得原来教会的架子鼓太吵了。”
“太好了,我相信这些旋律和歌词会在你的脑海中不断地造就你去思考今天的信息。”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我觉得你们的领会讲的话太少了,其实他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在我原先的教会里,领会的弟兄或者姊妹会先让大家站起来互相按摩一下,或者做个小游戏、讲个小笑话来活跃气氛……其实我在我们教会也是领会的,我很愿意委身你们教会,并且帮助领会的弟兄们一起成长。”
我该如何感谢他的好意呢?或许我应该感谢神,因为他还没有建议我们在聚会时挥舞旗帜或者吹响号角——据说在很多教会里,挥旗和吹角已经成为主日崇拜的标配;我也为他是一个访客而感恩,因为在很多教会中,这样的问题在长老会议或者同工会议上被提出来,要求增加或者修改主日敬拜程序中的项目,“以更好地帮助慕道友享受教会的敬拜。”
这是一个假设的场景,现在让我们来进一步地假设这个场景:如果你的教会中有一个长老(或同工)在会议上建议教会在主日崇拜中增加一个环节,每个主日敬拜前都带领大家做一个热身和破冰游戏,他认为这样可以消除刚来教会访客的陌生感和芥蒂,从而使会众更好地敬拜神。你们会如何讨论这个提议?你们的思路是认为,既然圣经没有反对,那么这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选项;还是认为既然圣经没有支持,这一提议根本就不值得考虑?对于前一种思路,新提议的反对者负有更大的举证责任,后一种思路则要求新提议的支持者具有更大的举证责任。
虽然所有保守的福音派教会都同意圣经的权威性和无误性,但是自宗教改革起,在圣经如何指导和应用到主日的集体敬拜中则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就像本文在上面所提到的两种看待问题的思路一样。第一种观点认为,所有圣经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反对的敬拜内容(例如但不限于:游戏、舞蹈、点蜡烛、挥旗、吹角、小品等)都可以被纳入到主日崇拜的程序中,只要这一内容对教会的敬拜和合一是有益的,这样的观点我们称之为“指导性原则”(Normative Principle),圣公会、路德宗和大部分新教教会都持这一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教会的主日崇拜中应当且仅仅包含圣经直接或者间接教导教会在集体敬拜中应当包含的内容,我们称之为“限定性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清教徒们和大部分改革宗神学立场的教会都持这一观点。本文的目的在于解释为什么我们认为教会的主日敬拜应当遵循限定性原则,和限定性原则该如何应用到对教会主日崇拜实践的思考上。
限定性原则:为什么?
首先,我需要稍稍解释本文所讨论的内容不包括什么。
本文不是说基督徒不可以在敬拜中举手、打拍子,或者随着音乐自发地在原地起舞,或者做圣经中没有明显命令的事情。例如,在我曾经实习过的一间教会里,有一位弟兄喜欢随着音乐的节奏对着他身边的墙壁打手影(这是比较特别),也有人会举起双手,或者自发地拍手、轻微地摇晃身体等等。圣经没有说基督徒在敬拜的时候应该这样做,也没有禁止基督徒这样做,每一间教会可能会根据自己的文化和处境,以及教会的设施和空间来决定是否要加以阻止和引导(是的,我承认一些在私下合宜的敬拜举措并不适用于公众场合,就像睡衣不应该穿到工作单位去一样,教会应当作出引导和限制),限定性原则并不应用在基督徒个人在敬拜时的自发表达上。
本文也不是说基督徒不可以在任何教会或者私下的聚会中使用诗班、圣剧、挥旗、吹角或是儿童表演。一群基督徒有完全的自由在周五的晚上表演清唱剧或是话剧(甚至借用教会的场地和设施),或是在教会的家长会上请孩子们来表演一首诗歌,或是在家庭敬拜时放一个视频短片、在福音聚会上表演一个小品,因为这些是私下、受邀和独特处境的领域,而不是基督徒被命令参加的、常规性的主日崇拜领域。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限定性原则在地方教会主日崇拜中的应用和实践。
第三,本文所讨论的“敬拜”是狭义的敬拜,而非广义的敬拜。从广义范围而言,我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我们可以说工作是敬拜神、吃喝是在敬拜神、养育儿女是在敬拜神,因为这些都是为着荣耀神而做的,而敬拜不正是把神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神吗?是的,一切都是为了荣耀神,但这并不等于一切在集体敬拜中是合宜的。我们不会想要在集体敬拜的时候带着笔记本电脑坐在座位上回复邮件,或是端着盒饭在那里吃喝,正如泰瑞·詹森所指出的,“不是每一项荣耀神的行为或表达方式,都能从人生的广义情境直接转移到公众聚会的狭义情境。”[①]
这就是本文想要说的,敬拜的限定性原则——教会在主日崇拜程序中的每一个项目必须是圣经所命定的。这些项目或者是来自圣经中直接明确的命令,或者是间接的要求、清楚的例子,普遍的原则,以及合理的推论和由圣经引申出必然的结论(借用威敏信条中的语言)。加尔文主张“合法”的敬拜就是要“遵行神所吩咐的敬拜”。[②]欧陆改革宗传统在比利时信条(第32条)和海德堡要理问答(第96问)中作出了同样的宣告;英美改革宗传统则依照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这样说(21章一条)[③]:
敬拜真上帝惟一蒙悦纳的方法乃是由祂自己设立的,并限于祂自己所启示的旨意,因此我们不可按照人的想象和设计,或撒但的建议,使用任何有形的代表物或圣经所未吩咐的其他任何方法,去敬拜祂。
敬拜的限定性原则试图回答的问题是:神要我们怎样作为新约的百姓集体地敬拜祂?很多福音派人士不同意这个问题,他们会说神并不在乎我们怎样敬拜祂,只要我们敬拜的是这位正确的、圣经中的神就可以了。既然敬拜的方法不是神所最关注的,敬拜的对象才是,那么我们就要在敬拜的方法上侧重于敬拜的主体,也就是教会的人群。这就是为什么华理克认为,“你所选择在聚会中使用的音乐格调,将会是你教会生涯一个最重要的决定之一。这个选择也很可能决定你的教会所要接触的对象,以及你的教会增长与否。”[④]换而言之,对于他们而言,最关键的问题不是“神要我们怎样敬拜祂?”,而是“我们要什么样的人来教会?”
但圣经却告诉我们,神关注我们如何敬拜祂,神关心我们以怎样的方式来到祂的面前。还记得耶稣在井边与撒玛利亚的妇人所进行的对话吗?在约翰福音第4:23,耶稣说神不是什么敬拜都要,神要的是在用心灵(in spirit)和按真理(in truth)敬拜祂的人,“因为父在寻找这样敬拜他的人。”(新译本)整本圣经都在告诉我们,神在寻找(zetei)用心灵、按真理敬拜祂的人。在创世记3章,祂赶出了伊甸园中那两个背叛的敬拜者;在出埃及记32章,祂因着以色列人用金牛犊敬拜祂而击杀摩西从埃及地领出的三千人;在十诫的第一诫祂要百姓不要以任何偶像来代表祂;在哥林多前书11章祂惩诫以错误的方式对待主餐的人。圣经很清楚地让我们看到,神非常关注我们如何敬拜祂!如果你还不相信这一点,不妨去问问拿答和亚比户,以及“死的也不少”的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们。
既然神是如此地关注我们敬拜祂的方式,那么我们该从哪里去获得应当如何敬拜祂的答案呢?显然不应该根据我们非基督徒的朋友们来到教会的感受或者期待(因为他们都还没有重生,他们的期待是属肉体的和基于消费主义的),也不是根据我们基督徒的喜好(因为我们是不可靠的、被世界影响的),甚至也不是根据教会的传统(因为这并不是神所默示的),而是根据神的话语。基督教在本质上,是一个依赖启示的宗教。受造的人在关乎神的事情上是何等的无知,以至于人在堕落前也需要神直接的启示,而在人的败坏和堕落后人的自然倾向更是拜偶像和用私意崇拜。“既然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都借着使徒赐给了我们(彼后1:4;犹3;来1:1-2),而使徒只留下了圣经的教训给我们,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都已经记载在圣经中(提后3:16-17),这就是改革宗神学所强调的“圣经的全备性”。这意味着,所有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情,我们都应当诉诸圣经,而非我们自主的自由,这当然包括敬拜和教会治理。”[⑤]
在主日敬拜中——而不是别的基督徒聚会中——遵循限定性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基督徒在神面前有参加主日集体敬拜的责任和义务。在希伯来书10:25这一人所熟知的经文中,神命令祂的儿女们不可停止与其他基督徒之间的聚会。我们在新约书信和使徒行传中看到基督徒们最通常的有规律的聚集是在主日,也就是七日的头一日。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主日去教会对你来说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一个属灵的责任。
既然主日崇拜是一个必要的责任,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敬拜中加入人所发明的项目和元素为什么在教会中是如此地不受欢迎了,至少在大部分的改革宗教会中是如此。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循规蹈矩,不喜欢新鲜事物,而是因为我们反对把圣经没有要求的事强加在每一个基督徒的身上。我甚至可以说,这是十七世纪清教徒(包括了长老会、公理会和浸信会的信徒们)从英格兰移民到美洲大陆的重要原因。要明白,一个基督徒因为被诗歌感动自发地在原地举起手来唱诗是一回事,领会在台上要求每一个敬拜者都举起手来唱诗则是另一回事;在家庭敬拜中做一个小游戏是一回事,由领会在台上带领所有的会众都要做游戏是另一回事。一些基督徒的喜好、文化和口味不应该作为主日崇拜的项目来迫使那些良心上不同意或者不喜欢的基督徒不得不参与。
最后,神比我们更知道应当如何敬拜祂。很多基督徒会自负地认为他们有比圣经更好的方式来敬拜神,或者他们比使徒和先知们更明白神要我们怎么敬拜祂。但是想想十诫中的第二诫所隐含的信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以色列人可能认为,为神造一个偶像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敬拜神。“不要!”神回答说,“这不是我想要的敬拜方式!”当以色列人造一个金牛犊来敬拜的时候,他们是出于恶意吗?很可能不是,很可能他们想要让神更加可见,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地敬拜啊。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吗?没有!在利未记10章,拿答和亚比户将凡火献在神面前的时候,他是出于好意吗?很有可能是!但是临在他们身上可怕的刑罚提醒我们,神的命令是轻慢不得的。圣灵将这些敬拜的项目放在圣经里,用以限定我们聚会的内容,祂是有理由的。为什么要将我们限定在刚才所提到的这些元素中,例如祷告、读经、讲道、圣礼、诗歌和奉献?诚实地说,我不知道。但是圣灵肯定比我要明白、比我更有智慧,所以我信靠祂。
限定性原则:有什么?
在理解了在主日的集体敬拜中遵循限定性原则原因之后,我们来思考第二个问题:限定性原则要求教会的敬拜程序包含哪些项目?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区分三个重要的术语:敬拜的项目(element)、形式(form)和工具(circumstance)。[⑥]“项目”是我们所说的,神透过圣经所指教我们的、应当在集体崇拜中所进行的活动。举个例子来说,圣经让我们看到,祷告是集体敬拜中应当有的一个项目。形式,就是这一项目执行的内容和方法。例如祷告这一项目以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呢?它可以是一篇写好的祷文由领会诵读,也可以是一首祷告的诗歌,或者是一位成员自发的祷告,或者是赞美的祷告,或者是感恩的祷告,也可以是认罪的祷告。工具,则是这一形式在群体聚会时要达到目的所需要的常规辅助器材,例如麦克风、钢琴、椅子、空调、电扇、诗歌本、投影仪等。圣经所给我们的是关于项目的限定,在形式和工具上则给我们相当程度的自由。本文所关注的也正是主日集体敬拜中所应当有的项目,包括了祷告、透过诗歌彼此鼓励和赞美神、宣读和教导神的话语、收集奉献和捐输,以及圣礼的施行。
第一,祷告
在新约圣经中,无论基督徒在哪里聚会,他们都会共同祷告。使徒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在他们的牧养事工中除了最重要的服事就是祷告(徒6:4)。但祷告不仅仅是使徒们的服事,也是教会在集体敬拜中的共同服事。在使徒行传2:42,新约教会在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在做什么呢?他们在祷告。在哥林多前书11章,保罗教导哥林多教会在祷告时男人和女人都要注意什么免得教会在外人的眼中不荣耀神(林前11:2-15),而且这样的教导是指教“神的众教会”的(林前11:16)。因为祷告是如此地具有集体性和公众性,所以保罗强调无论用不用方言,祷告时都要能够让人明白,否则就是绊倒人(林前14:13-19)。最后,保罗在指导提摩太在教会中要做什么的时候,他首先提到的就是祷告(提前2:1-3, 8)。
第二,歌唱
在旧约的圣殿敬拜中,虽然神的百姓也可能私下用音乐颂赞神,但是公众的、群体的音乐敬拜是利未人的工作,利未人组成了圣殿的诗班(代上15:16-24)。然而在新约的敬拜中则不是这样,用诗歌敬拜和称颂神不再是属于祭司或者神职人员的特权,而是教会的全体会众共同参与的(林前14:26)。所以在歌罗西书3:16和以弗所书5:19,保罗教导整个教会都要“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在教会的集体敬拜中,歌唱的目的不仅仅是敬拜神,而且是为了“彼此教导、互相劝诫”。所以和很多基督徒所想象的不同,诗歌不仅仅是被用来敬拜神的,而且也是为了彼此教导和互相劝诫的。诗歌的颂唱不仅仅有垂直的面向(敬拜神),而且也有水平的面向(彼此和互相)。唱诗不是为了活跃气氛,也不是为了让会众“享受音乐”,而是“彼此教导”和“歌颂神”。这两个面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审视教会所唱诗歌的内容和唱诗的方式。
第三,教导和诵读圣经
在新约圣经中,任何集体敬拜的核心内容都是神的话语被诵读和被教导。使徒们宁可减少对教会治理和慈惠事工的参与也要保证他们在神话语的服事上有足够的时间和足够的忠心,因为没有其他服事比传讲生命之道来的更加重要(徒6:4)。这不仅仅是使徒们的事奉优先,也是他们的继任者——教会的牧师和长老们的事奉优先。所以保罗在提摩太前书4:13教导提摩太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这一嘱托在保罗生命的最后关头再一次地被嘱托和强调(提后4:1-5)。
既然如此,我们就毫不意外地发现在所有的新约敬拜中,教导神的话语都被放在集体敬拜的中心地位。是神的话语,而不是其他事工,能够使沉睡的心灵能够转向神,使枯干的骸骨能够复活和事奉神(结37)。虽然保罗有方言的恩赐,但是他却强调说在教会里,“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14:19,26-33)。透过悟性能够理解的、合乎圣经的真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进来,就被众人劝醒,被众人审明,他心里的隐情显露出来,就必将脸伏地,敬拜神,说:‘神真是在你们中间了。’”和歌唱、祷告以及其他的敬拜项目不同,教导和讲道能够清楚直接地把生命之道呈现在人的面前,使人的心因着明白神的道而流淌出敬拜。
虽然福音派教会都明白讲道在敬拜中的重要性,但是我们却常常忽视新约圣经同样重视对圣经的诵读。保罗不仅敦促提摩太要“宣读”圣经,而且在贴撒罗尼迦前书5:27和后书3:14,以及在歌罗西书4:16,保罗也敦促其他教会要诵读神的特别启示(使徒书信),彼得(彼后3:15-16)和约翰(启1:11, 2:1-3:22)也有同样的命令,被宣读的不仅仅是旧约的经文,也有新约使徒的书信。
第四,奉献和捐输
教会的集体敬拜中应当传递奉献袋(或以其他形式作金钱奉献)吗?有不少第一次来到我们教会的朋友们都对此感到惊讶、不舒服,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三自的做法。然而,按照圣经使我们看到的例子,在新约圣经中教会的确在集体敬拜时收集奉献,而且这一收集是为着教会的需要(提前5:17-18),也是为着照顾他们当中的穷人和有需要的人,尤其是孤儿和寡妇(提前5:3, 徒4:35)。例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6:1-2教导哥林多人要怎么做呢?他们要“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他们是在主日(“七日的第一日”)集体聚集的时候献上自己预备好的奉献。这不是新约时代教会的新创意,在旧约时代财物的奉献就已经是神百姓在圣殿敬拜的一部分(民18:25-29,申12:10-14)。
第五,圣礼
虽然在各个教会和宗派中圣礼的施行形式和频率各不相同,但没有一个福音派教会会否认洗礼和主餐是基督亲自设立的。马太福音28:18-20中的大使命呼吁教会要建立门徒和给他们施洗,而基督在路加福音22:19中的命令,以及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23-26里的重复都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主餐的重要性。门徒们要继续地在主餐中记念基督并与基督联合,直等到祂来。
林前11保罗的教导很清楚地让我们看到主餐是集体敬拜的一部分,而洗礼则不是那么清楚。但首先洗礼一定是公开的,而不是私下的——使徒行传给我们很多的例子看到这一点;其次,彼得前书3:21所指出的“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也强烈建议了洗礼的公共性和群体性;第三,根据使徒行传中洗礼的例子,除了8:36-38的那位埃塞俄比亚太监的例外,洗礼应当是发生在圣徒们群体性和常规性的聚集之中,为要公开地见证新基督徒的皈依。
以上的五项:祷告、歌唱、教导、奉献和圣礼,是我们新约圣经中所看到的、集体敬拜应当包括的主要项目。[⑦]有的改革宗人士可能会认为还有更多的项目(例如:宣召和祝福),但是总体而言,所有认同限定性原则的基督徒都会同意说是圣经定义和限制了教会在主日集体敬拜时应当从事的活动。改革宗神学院院长邓肯总结说,限定性原则命令教会在聚集时应当“诵读圣经、教导圣经、用圣经祷告、用圣经歌唱,并且看见圣经。”[⑧]
限定性原则:是思考框架而非最终答案
最后,让我们简单地来认识一下敬拜项目的“形式”和“工具”。虽然圣经限定了敬拜的“项目”或者说是“内容”,但是圣经在我们如何实现这一内容的“形式”和“工具”上给了我们相当程度的自由。例如,祷告是圣经所限定的敬拜项目,但是我们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都看到不同的祷告形式和祷告内容,有悲伤的祷告、认罪的祷告、赞美的祷告、感恩的祷告、祈求的祷告等等,而在我所在的教会主日上午敬拜程序中,我们有四种不同的祷告形式:赞美的祷告、祈求的祷告(牧祷)、感恩的祷告和认罪的祷告。
是不是说因为圣经给了我们相当程度的自由,所以我们可以随意设计敬拜项目的“形式”和“工具”呢?譬如,把小品看为“教导”这一敬拜项目的某种“形式”,或是把吹角当作是唱诗的一种工具?不,圣经虽然没有限定形式和工具,但是教会在决定形式和工具的时候仍然要遵循圣经所给出的原则。
首先,敬拜的形式和工具应当是可理解的,不但教会的成员可以理解,而且访客、慕道友也可以理解。“理解”不是为了取得大家的同意,而是他们明白现在在做的是什么事情。保罗指出方言的恩赐虽然很棒,但是他“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我们祷告、唱诗、教导、读经和圣礼的方式是会众和访客能够明白的吗?吹角和挥旗是大家都能明白意义的吗?(老实说,尽管我有两个硕士学位,可我还是不明白。)改教家们坚持教会的敬拜必须用本地语言而不是拉丁文进行,因为后者只有贵族和神职人员才能够明白。
其次,敬拜的形式应当规规矩矩按着次序来,而不是令人混乱的。同样在哥林多前书14章33节和40节,保罗指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因此集体敬拜应当“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这意味着说主日的敬拜,包括祷告、唱诗和读经,都应当经过深思熟虑的计划和准备。有的时候会众会拿着他很有感动的歌曲来说,“这首诗歌那么好听,教义又没有错误,为什么不能主日唱一唱?”是的,有很多教义正确的诗歌,但既然集体敬拜的机会是那么宝贵,我们选择诗歌是就不应当只是考虑歌词有没有错而已,我们要像博物馆管理员一样从藏品中选出最合适、最优秀的来作为展品。每一首诗歌、每一个祷告、每一段要读的经文都需要经过精心的安排和选择,令敬拜发生最大的福音、敬拜和教导的效用。
第三,敬拜的形式和工具应当是能够促进教会的彼此教导和互相建造,而不是破坏、拆毁或者无助于教会合一的。例如,在诗歌的两段之间加入一段乐手的独奏(solo)作为过门怎么样?这可以让会众在座位上思考和祷告,我们教会又有一位很棒的钢琴演奏家。我对这一建议的回答是“不”,因为这使会众“彼此教导”的唱诗混入了表演性的独奏,无助于教会的合一。再举一个例子,有的人认为“诗班献唱”是“唱诗”这一敬拜项目的某个“形式”,所以可以纳入主日敬拜的程序中。[⑨]可是,诗班的献唱真的促进了唱诗的“彼此教导”吗?还是促进了某种消费主义——我坐在座位上欣赏别人的表演?我认为我们需要付上足够的谨慎。同样,我们所选的诗歌不应当是只有一部分人能唱的,例如音很高或者节奏很快,或是用只有一部分人能用的语言(例如,在国内唱英文诗歌或是在普通话地区唱粤语诗歌)而是考虑到所有的会众都要能够参与进来。
在形式和工具上,我们还有很多可以说的,例如灯光、座位、伴奏的音量、歌词是突出“我”与神的体验还是“我们”对神的认识,旧约子民的敬拜项目是否可以应用在新约教会的敬拜中,以及是否应该“唯独诗篇”等等,每一个话题都可以开专文论述,而且一些话题在改革宗立场的教会中,甚至在同一个宗派里面都会有不同的具体结论(有意思的是,既有只唱诗篇的改革宗长老会,也有只唱诗篇的改革宗浸信会),但是对大多数教会而言前面所提及的三个原则应当已经可以给读者足够的思考框架了。
小结
最后,让我们从金钱奉献的例子来综合思考敬拜的“项目”、“形式”和“工具”。前面已经讲到,根据哥林多前书16:1-2和旧约中的圣殿敬拜,金钱奉献应当是主日集体敬拜中的一个项目。然而实施这一项目时我们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因为这段经文并没有给我们足够的证据支持在聚会中传递奉献袋是唯一的做法,也没有回答在线转账、主日以外的奉献等问题。根据前文所述,奉献和捐输是敬拜的“项目”,而在聚会中传递奉献是“形式”,奉献袋则是“工具”。相对于传递奉献袋而言,更让人感到舒服的做法可能是设置奉献箱并且在崇拜中为奉献祷告。在考虑以什么形式和工具来呈现这项目时,我们主要有这三个思考:
- 为什么我们对传递奉献袋如此敏感(甚至反感)?是不是因为金钱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此重要,或者在很多敬拜的参与者心中是如此大的一个偶像,以至于我们不敢去触碰它,唯恐令自己、令他们不快?既然敬拜包括了教导的成分,那么我们应当勇敢地以反文化的方式在敬拜中给予正确的教导。
- 当集体敬拜中缺乏可见的奉献作为项目时,我们的敬拜缺乏了什么?我们错过了传递一个重要信息的机会:金钱奉献是神百姓敬拜的一部分。我们错过了“彼此教导”敬拜包括了财物奉献,我们似乎是在告诉会众说:“虽然圣经看财物的奉献是敬拜的一部分,但是为了让大家不至于尴尬,我们把这事儿看作是各位私下的行为。”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是在消减圣经的权威性和足够性,也在消减教会作为神话语管家应有的忠心。
- 既然大部分的教会都是用奉献袋作为工具,那么采用这一工具显然是最不会令人转移注意力的,使用别的形式和工具(例如有些教会是让会众排队上前投入奉献箱)可能会使会众分心和开启新的争议。
最后,在讨论问题时我们要把问题的思考对准焦点,我们的焦点是“按照限定性原则,奉献是不是主日崇拜中圣经所命定的项目?”,而不是“会众该如何奉献?”会众完全可以用转账的方式进行奉献,也有的会众是一个月奉献一次而不是每周奉献,但是教会要把奉献列入到主日崇拜的程序中,因为这是圣经所命定的。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原则、思路和应用能够给您和您的教会敬拜带来帮助。
[①] 泰瑞·詹森著,《改革宗敬拜》,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15年出版。16页。
[②] 加尔文著,《基督教要义》II.8.17,三联书店2010年出版,上册364页。
[③] 同样的文字也出现于改革宗浸信会公认信条(1689)、费城浸信会联会信仰告白(1742)的22章第一条。
[④] 华理克著,《直奔标杆》,中国基督教两会1998年出版。236页
[⑤] 摘自张亮牧师所编写的培训讲义《合乎圣经的教会治理与敬拜》,不过教会治理的限定性原则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⑥] Ed. J. Matthew Pinson, Perspectives on Christian Worship: 5 Views, B&H Academic, 2009. 236.
[⑦] 这一简要的列表主要根据J. Matthew Pinson编辑的Perspectives on Christian Worship: 5 Views一书中狄马可和迈克·劳伦斯合著的”Blended Worship”这一章。
[⑧] J. Ligon Duncan III, “Foundations for Biblically Directed Worship” in Philip Ryken, Derek Thomas, J. Ligon Ducan III, eds, Give Praise to God: A Vision for Reforming Worship (Phil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 Reformed, 2003), 65.
[⑨] 请不要误会,我不是说教会不应该有诗班,我是说主日敬拜中的诗班献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