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特奥会运动员访问本小区,本小区花了极大代价装修活动室(:
更郁闷的是,所有小区的狗都被驱逐出境了,要求养到别的小区去,我家的胖胖也不例外。不允许晾晒衣物——让我想起了北朝鲜。
中国历来百姓怕官府,官府怕洋人。不知道这小区居委会算哪门子官府,应该说他们是我血汗钱供养的服务人员啊。
我们小区有一块极其恶心的石头,上面写着感谢小区居委会和党委建设小区云云。更恶心的是后面落款为“虹储小区居民立”。我对此非常反感。我从来没有期待也反对把我缴纳的所得税用在这种无聊的地方,而且这不是居委会和党委领了工资应该为我们居民做的事情吗?有什么好感谢的?强烈要求把那块破石头的落款改成“虹储小区部分居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