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思维的乐趣的页首横幅有过一个城市建筑物的勾勒画,挺美的。昨天看见自己窗外的景象,城市夕阳下的景色,本因着天际的一抹霞光生出些气韵来,不想水泥的森林享的不是阳光雨露,密密层层的灰色才是他的遮盖。
从窗外转向窗内,新旧参半的摆设装在一个新皮囊里,我选择和旧物舍在一起,杂乱但可以辨认。自有人占据崭新的一角,一如既往地规整,整齐码在书橱里的书示威地看着寥落的旧书橱和里面稀稀疏疏的书,这年头,就怕有文化。选择了最大,朝向最好的房间做书房,除了与消耗的时间成正比外,重要的是,既然放弃了外面那个灰色的世界,缩头回来要的还不就是个地方嘛。
长长的走廊是留给胖胖的,我们常yy着胖胖赶着小球奔跑在这里,轻轻地爪音不会吵到人,却让你忍不住竖耳倾听。
走廊拐一下就是卧室,当初为房间暧昧的颜色苦恼不已,适逢色*戒闹得慌,每个进屋子施工的人出来后都神情恍惚,其实我们都是多乐士的受害者。
看帖子的乐趣就是多图吧,我彻底否认了自己做编辑的能力,这从蛛网堆里淘出的在这里都叫做“艺术”。
国无土,可,国无民,亦可;国无旗,吾家,大逆。在中国红色浪潮席卷全球的时候,我们忠心地辟出一角,遥祝国运昌盛。
餐厅这玩意在国人心里是算不上谱的,以前老房子里有“客堂间”一张八仙桌,会客了得,玩耍了得,喝茶了得,吃饭当然也了得。比起西方人空空一间房间里长长一张饭桌,中国人其实讲的还是实用。我们这回跟祖宗跟得有些过了,方桌圆桌长桌一概不要,倒也爽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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